联系我们Contact us
1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,提供符合设计标准、质量合格的产品。
2、严格检查和控制原材料、原器件、配套的进厂质量。
3、保证所供设备加工工艺完善、检测手段完备。产品决不带缺陷出厂;出厂前试验和检验项目及执行标准按有关标准执行。
4、对涉及分包商的供货、质量、设备性能、技术接口、服务等方面问题负全部责任。按合同规定的关键部件分包商均符合有关资质的要求,并经需方认可。
5、合同规定向监造单位提供有关部门标准和图纸,并为监造提供方便。对监造设备的停工待检部位提前通知需方及监造代表,需方可派有关技术人员去供方现场监制。
6、对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向需方和监造代表通报,不隐瞒。若设备缺陷超过合同规定的标准,我方无条件更换。在安装和试运过程中,设备出现质量问题,光处理问题,再分清责任,一切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为准则。